門診工作制度
1,、 病人來院就診掛號依次進行,,急診除外。有生命危險者立即組織搶救,,因醫(yī)院條件有限的,,應盡快轉送上級醫(yī)院作進一步診治,。
2、 對疑難疾病不能確診者,,應及時組織會診或轉診,。
3、 醫(yī)師應依時坐診,,實行首診負責制,,在診病前一律不得推諉病人,遇重大搶救或涉及法律糾紛的病員,,在救治的同時須盡快報請院領導,。
4、 門診需隨時做好急救準備,,藥品器械放在固定位置,,專人管理,專冊記錄,,經(jīng)常檢查,,用完及時補充。
5,、 門診應備急救藥箱,,負責臨時外出搶救任務,以及院外保健工作,。
6,、 門診檢驗、放射,、B超,、心電圖等各項檢查必須做到準確、及時,,醫(yī)師要指導治療室,、換藥室的工作,必要時親臨操作,。
7,、 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、體貼病人,,態(tài)度和藹,,有禮貌,耐心解答問題,,盡量簡化手續(xù),,安排好病人就診。
8,、 收款人員按處方或收費通知單所劃金額收費,,不得隨意改動,,帳目要日清月結,收費金額上報學院財務處,。
9,、 門診應經(jīng)常保持清潔衛(wèi)生,,改善候診環(huán)境,。